各位读者:
为方便广大读者暑假期间用书,图书馆研究决定:
1、所借图书应还日期在7月14日(含)之前的,请按时归还;
2、所借图书应还日期在7月14日之后的,可在9月8日前归还,不算超期。
请相互转告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