报刊阅览室安全管理规定

一、严禁烟火。任何人不得在馆内吸烟,使用明火、大功率电器等。

二、严禁携带易燃、易爆、腐蚀性强的危险品入内。不服从管理者,管理员有权按图书馆相关规定处理。

三、如果馆内有大型施工,确需使用大功率电器、焊接设备等,施工者须持相关部门的施工单方可施工。

四、管理员应熟悉消防器材的存放地点、使用方法。轮流按要求参加单位组织的消防演练、讲座等。

五、上班时先检查防盗仪,如有异常,迅速请技术人员维修。

六、管理人员妥善保管好本室钥匙,如有遗失必须及时汇报,并采取补救措施,钥匙不得擅自转借或复制,因工作调动或其他原因离岗,必须办好移交手续。

七、本馆各种设备,保管、维护并负责其安全,使用人应按设备规程进行操作

八、加强学生的管理,对于馆内电源、插座等危险部位,不允许学生随便操纵,需要时必须在管理员指导下方可进行使用。如遇突发事件,首先要以人为本,保护好学生的人身安全,并及时报告领导,把损失降到最低。

九、下班前,管理员巡视全馆情况,防止读者滞留。关闭设备、门窗,切断电源,锁好门锁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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